憑證核銷雲端化、手機條碼最便捷
該局指出,目前營業人之員工於消費通路採購時,將統一編號告知銷售店家後,即可開立電子發票,並可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及下載該筆採購之發票資料,以憑辦理稅務申報,但是營業人內部採購核銷,卻因該採購沒有紀錄是那位員工所購買,所以仍需憑紙本電子發票才可以完成核銷作業。財政部為改善營業人於消費通路採購時無從辨識各員工採購內容之困擾,自102年1月1日起,推出以手機條碼作為營業人於消費通路採購作業之載具,讓營業人之員工於消費通路採購時,亦可以手機條碼作為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採購人員於結帳時告知買受人之統一編號後,該筆採購之發票資料及手機條碼等資訊,皆會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如此一來,營業人即可查得該筆發票是那位員工所採購,以便辦理核銷作業。